近日,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《关于开展社会用字规范整治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针对在个别公共场所发现的一些明显的错别字、藏文翻译错误、英文拼写错误等社会用字不规范现象作出重要批示。要求西藏自治区藏语委办(编译局)牵头,各市地、各部门配合,组织开展社会用字规范整治工作。
去年年初,张先生在西藏市夺底路开了一家超市,装修上货之后很快就开始营业了。可没过多久,工商部门工作人员来检查时却告诉他,超市招牌上的藏文是错的,要重新做。据张先生介绍,当时他随便找了一家小装修公司,包括店内装修、招牌等全部打包交给对方做了,忽视了藏文的准确性。后来,张先生打听到市市民服务中心有窗口可以翻译藏文,于是去那里把藏文翻译好,找广告公司把招牌上的藏文部分重做后安装。
《通知》中指出,要重点整治各行政机关、人民团体、企事业单位的牌匾、宣传栏、电子显示屏等使用的文字;城镇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、广告牌等使用的文字;以及景区(景点)、文物单位、道路交通、酒店宾馆的牌匾、碑文、标志牌、广告牌等使用的文字。规范整治上述使用的文字是否同时具有藏、汉两种文字;使用英文的,是否同时具有藏、汉、英三种文字;是否存在藏文、汉文和英文翻译错误,或者翻译不规范、不标准的情况。
自治区藏语委办主任、编译局副局长普布桑珠表示:“做好社会用字规范监管和服务是个动态的工作,如果不跟踪督导检查和整改,社会用字不规范的现象容易反弹。西藏常见的社会用字不规范问题主要是错别字、藏文翻译错误、英文拼写错误等。”
针对这些问题,自治区藏语委办(编译局)将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期下发的通知要求,坚持“明确主体、落实责任;属地管理、行业为主;依法依规、有序整治”的原则,对各行政机关、城镇个体工商户等对象进行重点整治。同时,各市地、各部门将按照“属地管理、行业为主”的原则,组织开展一次集中规范整治工作。
今后,西藏自治区藏语委办(编译局)将建立长效机制,发挥社会用字执法检查的作用,从源头抓起,各级藏语文主管部门联合工商、税务、城管等有关部门,提前介入,审核把关;通过新媒体等手段,动员全社会人人参与监督,加强跟踪督查,及时整改,确保出现的问题不反弹,确保全区社会用字规范。
那么,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和个体户等要制作门牌、标牌等各种牌匾时,要如何确保用字规范呢?普布桑珠说,首先必须了解掌握有关社会用字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。其次,在制作时,根据社会用字管理办法规定,必须通过由市(地)、县(区)藏语委办(编译局)等正规翻译部门和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。另外,根据社会用字管理办法规定和西藏出台的相关文件要求,必须在有正规资质的装潢店制作,确保社会用字规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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